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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企业债券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政策解读
时间:2021-12-23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强化企业债券对我省实体经济金融服务,防范企业债券领域重大风险,市发改委转发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企业债券监管工作的通知》。

一、《通知》的背景

国家和省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企业债券风险防范工作,要求各单位加大工作力度,以更有力的措施确保企业债券本息兑付工作按期足额。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0年3月1日印发了《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20〕298号),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

二、《通知》的意义

防范重大金融风险,事关人民财产安全和国家发展大局,化解企业债券风险是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持续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前提条件。

三、《通知》的重点内容

《通知》中的重点内容包含四部分:一是坚持做到“五早”制度。即“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建立完善企业债券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二是开展分级分类监管。风险等级划分为高风险等级、中风险等级和低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落实五个“责任”。即优选项目责任、发行人责任、中介机构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排查挂牌责任,压实债券发行使用中各部门的责任。四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建立发行人、中介机构失信记录,加强对失信记录的使用,对于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采取“零容忍”措施。

四、《通知》的理解难点

难点在于如何建立发行人、中介机构失信记录。经与省发改委沟通,对于未完成系统填报任务和其他应尽义务的发行人、中介机构,由市发改委以情况说明的形式将相关情况、佐证材料报送省发改委,经省发改委核实并报请国家发改委同意后,省发改委将根据失信情节轻重,给与不同程度的处罚。

五、《通知》的落实举措

一是按季度开展风险排查工作,滚动排查6个月内企业债券发行人还本付息资金压力。自通知印发以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2次,暂未发现企业债务违约、信用评级下调等相关风险。二是配合省发改委专项检查组,做好企业债券实地检查工作。


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企业债券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