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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深化“信易贷”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的通知>的通知 》及政策解读)
时间:2021-12-23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转发了《关于深化“信易贷”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的通知》。

一、《通知》的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9年4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依托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开发‘信易贷’,与商业银行共享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以及纳税、社保、水电煤气、仓储物流等信息,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信用状况良好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2019年9月12日,国家发改委、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明确提出“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是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畅通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二、《通知》的意义

推进“信易贷”工作,不仅有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加快发展,同时能够畅通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三、《通知》的重点内容

主要内容在《通知》中的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其中详细介绍了推进“信易贷”工作的重点任务,分别是:一是建设完善“信易贷”平台体系,鼓励各地加快本地平台,并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二是出台“信易贷”落地支持政策,建立多元化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缓释和共担机制。三是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共享,拓展归集的信息范围,提升“信易贷”相关信用信息的归集数量和质量。四是建立“信易贷”企业白名单工作制度,有关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自主申报“信易贷”白名单,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对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五是优化“信易贷”金融监管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易贷”业务纳入尽职免责制度范围。六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更多的中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

四、《通知》的理解难点

该项通知由四家政府部门联合发文,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在通知最后“加强组织实施”中予以明确,需要各司其责,形成“信易贷”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另外,政府部门负责搭建本地的“信易贷”平台,提供应用场景,但真正的使用方是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是否有一定规模且优质的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入驻,是否有差异化、竞争力的金融产品发布,中小微企业是否能通过平台真正切实获得信贷支持,这才是检验该项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

五、《通知》的落实措施

会同市金融工作局、市银保监分局、市工商联等单位,形成“信易贷”企业白名单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动员各县(市、区)有关单位,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信易贷”企业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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