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工作动态(38)

时间:2021-12-24 来源:平顶山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营商环境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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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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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会召开  12月22日下午,全市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会(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第21次联席会)在市政大楼13楼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建立,市领导丁国浩及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市发改委副主任贾小平通报了全市营商环境整改提升情况,市政务大数据局局长邵俊卿通报了全市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情况,专家通报了“一对一”督导阶段评价指标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最后高市长做了重要讲话,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市与漯河市启动全省首次跨区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12月16日上午,全省首次跨区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启动仪式在漯河市举行,我市市场监管局、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共同按下“双随机、一公开”跨区域联查启动键,正式开启了跨区域联合监管的创新之路。本次检查以全市大型超市为检查对象,组建了以异地执法人员为组长的两地联合执法检查组,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漯河市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抽查检查。通过现场查看、询问现场人员、核对票据等方式,联合检查组对企业营业执照规范使用、食品安全、价格等经营行为进行了检查。

我市银行开户进驻大厅 助力企业开办速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动创新开办企业服务能力提升,与市大数据局、人行平顶山中心支行合作,将银行预开户纳入开办企业环节,并在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增设银行开户,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办企业服务专区,开设2个银行预开户窗口,引入银行专窗入驻审批服务大厅,为企业提供从企业开办、银行开户、贷款类金融咨询服务等“全链条”式服务。

我市实现投标保证金“当日自动退还”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聚焦企业关心关切的实际问题,从减轻投标企业负担着手,于7月底持续开展了存量投标保证金专项清退行动,3个月内累计清退长期沉淀投标保证金2440万元。同时,该中心还积极探索研发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功能,不断改进完善保证金收退管理方法,实现了投标保证金从人工申请退还到系统自动退还的转变,将退还周期压缩至中标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从根源上避免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风险,盘活了投标企业现金流,推动了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我市妥善处理“五种关系” 做好企业融资服务  今年以来,市金融工作局紧紧围绕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联合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和平顶山银保监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妥善处理“五种关系”,引导鼓励金融机构落实惠企政策,创新金融产品,主动降息让利,加大信贷供给,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具体内容如下:妥善处理“揽存”与“投放”的关系,着力加大信贷供给;妥善处理“支大”与“扶小”的关系,着力调整融资结构;妥善处理“守正”与“创新”的关系,着力满足企业需求;妥善处理“线上”与“线下”的关系,着力便利企业融资;妥善处理“到期”与“续贷”的关系,着力化解金融风险。

我市中小企业再获政府采购政策有力支持  近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确扶持范围、细化预留份额、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等方面,通过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其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小额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通知》强调,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我市聘请营商环境专家顾问团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近日,我市聘请营商环境专家顾问团是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采取的重要措施。专家顾问团成员由知名院校专家组成,不仅熟悉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更具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培训辅导、政策咨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主动邀请本领域本系统专家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营商环境辅导培训,借力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汝州市首次实现“验收即登记”  近日,汝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和不动产证办理三件事一次办理。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竣工验收申请到办理不动产手续涉及到的业务化零为整,形成闭环审批空间。使竣工备案与不动产登记进行同步受理、并联审批,真正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无缝衔接,真正实现了“验收即登记”,企业无缝衔接即可取得“一表一证”。

石龙区发改委召开“双公示”工作推进会  为了进一步提升“双公示”数据质量,规范“双公示”信息送报工作,认真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确保“双公示”工作顺利推进。12月21日上午区发改委召开了“双公示”工作推进会,会议全面梳理了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会议强调,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双公示”数据标准执行,全量更正不合规数据,同时做好信息补报工作,做到全合规、零瞒报、零迟报。会上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各单位在“双公示”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推动“双公示”工作再上新台阶。

 

【外市动态】

河南举办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工作会暨业务培训   12月14日,全省营商环境工作会暨省市县三级业务培训会在郑州举办,旨在提高全省营商系统干部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推进能力,形成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创一流营商环境的合力。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指标牵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业务负责同志,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各县(市、区)、国家级功能区优化营商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省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处室及营商环境建设促进中心业务骨干参会。

郑州市实现政策资金在线兑付直达企业和个人  郑州市财政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联合市大数据管理局建成上线了“亲清在线”平台,以惠企利民政策在线兑付直达企业个人为目的,逐步形成全市涉企涉民资金兑现“一张网”,实现财政资金直接惠企惠民。具体措施如下:分类汇总梳理政策,实现政策精准服务;持续完善平台建设,降低政策申报成本;探索实现资金直达,释放政策资金红利。

安阳市住房公积金八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  近日,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优化再造业务流程,采用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和两地联办等方式,实现了八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有效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的难题。具体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和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商丘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新机制  近日,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方式,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建立起以信用风险等级为基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不同,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制定了不同类别企业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信用风险较低的 A类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抽查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加大抽查频次,同时列入专项整治重点监管对象。

 

【外埠信息】 

北京发布营商环境改革5.0版实施方案 362项任务明年底完成  近日,《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对外发布。这是北京市连续第5次集中出台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也是北京营商环境改革5.0版。5.0版改革总共包括保护市场主体、维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审批、投资建设、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外资外贸等12个方面362项任务,将于明年底前全部完成,其中115项创新试点任务将于明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5.0版改革将在完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健全新型市场准入机制,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提出更高的目标与要求。

“营商云眼”上线 成都高新区探索数字监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成都高新区“营商云眼”数字监督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通过营商环境指标表现分析对比,各责任单位成绩、差距以量化的方式直观呈现,实现了指标动态“把脉”、部门动态“体检”。该平台包括营商活力、业务预警和专责督办3大板块,从前端展示、中端分析到后端督办,形成全链条闭环,对优化营商环境指标牵头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精准“画像”,对工作薄弱点进行动态检测,对问题易发风险点进行预警,促进工作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双向提升。目前,该平台已经集数据超426万条;已有2项重点改革事项通过该平台得到推动解决。

安徽省建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联动机制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联动工作机制,推进信用修复工作规范化、协同化,解决市场主体“信用修复难”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通知》指出,要实现全省信用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结果公示同步,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安徽省累计引导和帮助6.1万家企业修复失信记录11.7万条,实现“应修复尽修复”。

《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出台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旨在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力度,统一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判断标准,加强商标管理,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执法水平。商标管理在我国商标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我国商标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将加强商标管理作为其立法的目的之一,并专章对商标使用的管理作出规定。《标准》系统梳理和提炼总结商标管理的有益经验与做法,聚焦执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商标执法部门提供针对性较强的指引,为市场主体营造透明度高、可预见性强的商标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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