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工作动态(11)

时间:2021-12-14 来源:平顶山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营商环境工作动态

 

(11)

平顶山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5日  

 


本地速览

我市召开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大会  5月19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大会在市行政服务综合楼召开,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各县(市、区)和高新区设分会场。市委书记周斌在会上讲话,市长张雷明主持会议,市领导葛巧红、张明新、杨克俊、李建民、卢锡恩、摆向阳、岳杰勇、邓志辉、张荣海、张弓、刘文海、刘颖、赵军、刘江、冯晓仙、王辉、侯民义在主会场出席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动员再推进,以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助推高质量转型发展。会议强调,要聚焦市场主体,推动新发展阶段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升级;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新发展阶段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效。会议通报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宝丰县、新华区、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市中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大会精神  5月19日下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辉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并对进一步做好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周斌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照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提档升级。一是抓思想认识提升,深化“人人、案案、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二是抓关键指标提升,结合今年填报中发现的短板弱项,聚焦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效;三是抓便利度、满意度提升,聚焦人民群众、企业、律师主观感受,持续开展好走访千家企业活动,征求律师意见工作常态化开展,结合意见建议,全方位优化服务水平;四是要抓在平时,把功夫下在平时,夯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基础。

叶县组织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5月19日上午,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召开后,叶县组织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古松,县长徐延杰及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会议要求,要在解决问题、制度建设、提高企业满意度、宣传发动、指标优化五个方面下功夫,切实优化提升该县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郏县迅速组织学习贯彻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会议精神  5月19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之后,郏县迅速组织县乡两级学习贯彻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会议精神,特别是市委书记周斌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县上下立足工作实际,站位全县发展大局,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提升水平。截至5月21日下午,已有14个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大会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

鲁山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  5月21日上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于伟到县发改委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上,于伟传达了5月19日市委书记周斌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详细听取了县发改委负责人工作汇报,认真了解了鲁山县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部分单位重视不够、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落实存在差距、历史顽疾解决难和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对采取的相应措施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外市动态】

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赴漯河、周口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切实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5月17日—19日,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振明、副主任支安宇带队赴漯河市、周口市开展现场调研,并在漯河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支安宇指出,政府部门要强化改革创新,转变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渠道,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分散服务”为“集中服务”、“普惠服务”为“精准定制”,切实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李振明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永无止境”,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创先争优;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省纪委要求加强监督,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省纪委监委、省工商联召开营商环境政策宣讲会  5月20日,省纪委监委、省工商联召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政策宣讲座谈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曲孝丽出席会议并讲话。曲孝丽在会上强调要增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重拳监督治理,严肃执纪执法纪律,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强化使命担当,领导干部在构建亲清关系上带好头,形成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郑州市实现现场办理购房网签备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聚焦群众企业需求,将便民服务车开到企购房一线进行现场办公,开展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一条龙服务。在办公现场,开发企业上传购房人资料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审核,购房人即时进行电子签章,上传电子合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办理合同备案,企业即时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群众当场即可拿到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即为群众提供便利,又提高了企业的回款效率。

新乡市开通全国首家营商环境相关破产案件智能办理平台  5月19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乡破产案件智能办理平台”开通运行新闻发布会。该平台是全国首个支持营商环境“回收率”指标实时统计的破产案件办理平台,由债权申报审核、债权人会议、管理人考核、管理人账户资金监管等模块组成,将破产案件办理信息全程公开、明确各主体权责,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最大程度地保证司法廉洁。同时实现管理人、债权人和管理人多主体线上协同高效办公,保障破产案件全流程闭环管理,从而降低沟通和信任成本。

漯河市实现仅凭一张身份证就能申请创业贷款  今年以来,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两个工作专班,建立重点企业服务制度,与63家企业开展对接服务,积极为企业协调解决企业用工、人才引进、创业贷款等实际困难。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融资难问题,该局进一步精简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流程,落实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积极运用政务信息共享,取消文件规定递交的10多项证照和证明材料,实现了市民仅凭一张身份证即可办理申请业务的一网通办。

三门峡市“七大行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自5月至今年年底,三门峡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政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担当不够、履职不力,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新官不理旧账”、承诺不兑现,不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措施等“五类问题”,在全市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部署开展“七大行动”,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开展的“七大行动”为:政策落实大督查行动,工作作风大整治行动,行政执法大规范行动,“百家企业”大走访行动,问题线索大排查行动,内部监督大检查行动,治理效能大提升行动。

焦作沁阳市税务局“三个三”全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焦作沁阳市税务局不断提升政治站位,聚焦减税降费和服务质效,采取“三个三”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向好发展。具体措施如下:以“三个坚持”强化统筹协调,坚持“一盘棋”谋划,坚持“一张表”推进,坚持“一体化”实施,立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航向标”;以“三个减少”提升服务水平,减少“跑腿”次数,减少办税时间,减轻税费负担,建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压舱石”;以“三个强化”不断规范执法,强化信用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强化执法监督,调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均衡器”。

 

【外埠信息】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立足部门职责,以《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简称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4.0版)为重点,结合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相关改革工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提出6个方面30项具体措施。通过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营造高质量供给环境、提升政府服务质效、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强化法治保障,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增强监管效能、提升服务便利度,提高改革协同性。

重庆市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文件,提出加快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采购人购买中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承接项目提供线上交易场所。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涵盖全市行政管理工作中需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101项中介服务事项,同时向各类社会主体开放。采购人完成信息填报后即可入驻中介超市,自主发布采购公告并进行中介机构选取;中介机构网上申报并公示后,进入服务机构名录库即可提供中介服务。目前,平台已入驻中介服务机构228家,其中外省机构占比51%,涵盖工程造价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等多类服务。

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发布关于落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对标先进地区,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发布《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落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优化规划管理、提高控规修改工作效率、提前开展评价评估和项目策划等八项措施及具体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

上海市发布招标投标领域通知以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程序监管为抓手、以惠企便企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全面提升服务,全力营造公平开放市场;规范招标实施,切实保障招标人自主权;落实全程网办,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发展;降低交易成本,显著提升企业经济效;实行阳光交易,强化标后履约管理;推行信用监管,完善信用评价体系等六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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