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篇优秀案例之五】市财政局:夯实基础优服务 创新举措提质效 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时间:2024-06-21 来源:平顶山市财政局

一、背景介绍

营商环境,是实现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平顶山市财政局坚持把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以惠企、利企、便企为导向,创举措、优服务、提质效,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主要做法

(一)探索机制创新,提高采购效率一是创新四个“一日办”。在遵循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考察、座谈,大胆创新,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流程优化方案,多环节压减政府采购时限,带动采购人切实参与优化营商环境中来,做到“采购结果一日定、采购合同一日签、履约验收一日成、项目资金一日付”,让企业在中标后及时吃到“定心丸”。二是推出“十个一”循环工作法。通过工作流程闭环(出台一批制度、开展一批培训、举办一批宣传、建设一个平台、回访征求一批意见、报送一批自查情况、办理一批惠企实事、预警一批潜在问题、形成一个检查分析报告、整改一批堵点问题)及时发现不足、堵住漏洞,每次完整的循环流程都是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一次提升,让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完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三是建立“一对一”指导模式。挑选精兵强将组成“管家团”,以“指导到位、服务到底、帮助到家”的工作理念,全程为采购当事人提供业务指导,对于采购人拿不准、吃不透的政策规定,“管家团”逐项把关,在政府采购项目关键节点以电话短信提醒、发函关注等方式对采购人发出提醒,2022年以来,对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跟踪指导完成度100%。

(二)利用科技赋能,优化服务流程一是推动政采“上云端”,实现线下“零跑腿”。率先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在帮助供应商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大幅提高交易体验。此外,还实现了合同在线签订、信用在线评定、信息在线归档、投诉在线办理、异地在线开标评标、信息在线统计等功能,打造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体系,提高政府采购交易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服务对象“零跑腿”。二是实施投诉“在线办”,维权“一键达”。在保留线下传统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投诉线上提交办理新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在线提交投诉书、收到受理回执、查询处理进度、获取处理结果等处理环节。投诉处理结果在行政监督平台依法进行公示,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方便了交易主体投诉。三是推行业务“指尖学”,提升培训“新能级”。联合河南城建学院开发政府采购线上培训考试系统,为采购当事人搭建了灵活便利、高质高效的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同时,举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线上入库评审专家培训班、政府采购“政银企”座谈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题会,有效提升了采购当事人的整体业务水平。2022年以来,共组织培训考试6次,约4000余人次参与,为采购当事人节约培训费用近200万元。

(三)落实惠企政策,助力产业发展一是全面落实惠企政策。落实落细对中小企业的专项优惠政策,通过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比例、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比例、政府采购首付款比例、鼓励实行预付款保函等措施,助力中小企业稳步扩大政府采购市场规模。连续三年,我市已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超60%。同时,对参与平顶山市政府采购项目的单位取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采购文件费用,累计缓解市场主体流动性资金占用近3000万元。二是推进合同融资扩面增量。搭建“政银企”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合同融资在线“申请免注册、融资秒审批、贷款速发放”。通过定期开展融资政策宣讲会,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招标文件,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企业参与度。自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开展以来,累计融资金额近5亿,为150余家企业分忧解难。三是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积极组织预算单位开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2023年全市预留采购份额592.13万元,平台开展交易总额944余万元,完结交易额892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留任务。联合多家单位与企业,分区域建立3家政府采购助力乡村振兴“消费帮扶馆”,引进1000多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打造长期稳定的线下体验窗口,并积极对接“扶贫832平台”,深挖社会力量购买潜力。

(四)强化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推行“阳光采购”。明确信息发布格式规范,优化平台管理机制,将采购意向公开功能与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进行强关联,确保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及时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结果、投诉处理结果等监管处罚信息,将政府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之下。二是推行“四方”评价,建立信用体系。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流程,梳理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中标(成交)供应商四方评价主体的60多项评价指标,以项目评审结束后和合同履约完成后为评价节点,分类开展信用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三是强化事后监督,提升监管效能。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代理机构作为监督评价对象,采用书面审查及现场监督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其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企业管理情况、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并重点对其代理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并公告。建立常态化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出台《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每年抽取上一年度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从计划编制、采购需求确认、项目执行、资金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对评价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效率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工作成效

(一)创新工作机制营造宽松高效的政务环境。以督促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化“放管服”改革,针对采购单位依法采购意识淡薄,采购专员专业水平不够等问题,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项目跟踪指导以及线上培训+考核、线下座谈+评价等方式,强化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政府采购效率整体大幅提升,得到采购各方一致好评。

(二)优化服务举措营造优质称心的市场环境。依托互联网积极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升平台智能化、便利化服务水平,实现项目在线采购、投诉在线受理、培训在线学习;推行“不见面”开标和异地评标,降低采购各方参与采购活动成本,积极解决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

(三)落实惠企政策营造保障有力的发展环境。坚持精准发力,通过运用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扩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市场规模,并通过合同融资政策,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难题,丰沛企业发展“光与水”。

(四)强化监管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发挥财政监督部门职责,通过丰富监管形式、健全信用体系、推行信息透明化等方式,全力破除政府采购不合理门槛、清理妨碍公平竞争行为,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