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篇优秀案例之五】郏县:强化调解机制创新 行政复议焕然一新

时间:2024-06-21 来源: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背景介绍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作为总体目标。行政复议在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中承担极为重要的责任,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然而,随着日益增加的诉讼需求与有限的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行政复议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势必需要寻找新的突破点。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案前3天调解”模式郏县坚持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探索建立“案前3天调解模式”,案件受理前利用3天时间进行调解,若处理结果申请人满意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则进行案外处理。审理中注重运用调解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做到双方都认可的调解结果。近年来,案前协调处理案件数占案件总数的54%。
(二)完善“府院联动”机制郏县挂牌设立了“郏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室”,出台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构建政府、法院、检察院“一府两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对容易激化矛盾、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对公共利益、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将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有机衔接,组织相关部门法律专家、政府法律顾问共同探讨解决思路和办法,形成争议化解研讨笔录,为办案人员、执法单位解除后顾之忧,将矛盾就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帮助群众解决难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两年来共组织调解重大疑难行政争议20余起。
(三)提升“案结事了”比例坚持以调解作为行政复议的重要抓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应调尽调,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近年来,郏县行政复议调解率整体呈上升趋势,2020年调解结案率为57.69%,2021年调解结案率为66.66%,2022年调解结案率为76.67%,2023年调解结案25件,达到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未发生复议后诉讼案件,案结事了率100%,最大程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一是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及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工作,对县直单位报送的文件、合同和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审查,纠正歧视民营企业的政策措施、限制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等影响营商环境和企业发展的不当行为。二是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把行政复议职责向重点项目和企业延伸,组织专家和律师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拓宽行政复议职责广度。三是制定《郏县畅通行政复议涉企“绿色通道”工作方案》,在郏县一区四园挂牌设立全省首个涉企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上门服务,使企业不出园区大门就可以有效解决行政争议,最大程度减少企业诉累。
三、工作成效
近年来,郏县把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坚持复议为民,强化机制创新,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连续多年实现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复议后诉讼案件胜诉率100%,“案结事了”调解比例大幅提升。郏县立足强化调解机制创新,积累有效实践经验,行政复议工作荣获多项殊荣:被司法部评为“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并在司法部2021年部署开展的“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成为全省唯一获得司法部通报表扬的单位;2020-2023年度三次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成绩突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