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篇优秀案例之三】平顶山市中院:抓实全链条诉源治理 用心创优营商环境
一、背景介绍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是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关键举措。平顶山中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司法审判工作始终,将诉源治理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社会大局等有机融合,以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增势赋能。
二、主要做法
(一)精准分流,“一站式”服务。完善诉前调解分流机制。一是主动开展分流工作。对到诉讼服务大厅现场或者通过网上立案系统提交诉状或者申请书的当事人,先行通过人工服务或者智能评估等方式,开展诉前分流工作。二是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告知当事人诉前调解优势特点,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当事人同意诉前委派调解的,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指派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提供“菜单式”调解服务。对案件不适宜调解、当事人已经调解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依法登记立案,并告知当事人。三是开展“以保促调”工作。充分利用财产保全措施设置在立案庭的优势,实行“立保同步、保调对接”工作模式,通过开展诉前保全工作,推动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
(二)整合资源,“专业化”调处。引进并整合各类解纷资源,建立对接机制,发挥各自优势。一是借力在线调解便捷化优势。借助“网上人民调解平台”,当事人可随时随地申请在线调解,实现纠纷一键化解。二是发挥人民调解及时性优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挥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就地化解或及时上报。对复杂疑难问题,实行“法官+调解员”的方式合力化解。三是强化联动调解专业化优势。搭建专业化纠纷联动调处平台,由调解组织(员)开展分散调解或集中调解,推动金融、物业、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联调共治。针对民间借贷等领域的简单商事纠纷,开展要素式调解,固定案情要素,制作要素表,由调解员围绕基本要素开展调解。针对案由、当事人均相同的批量商事纠纷,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开展示范调解,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调解,打造精品解纷案例,发挥示范性调解作用,推动其他同类型案件纠纷化解。
(三)司法确认,“零费用”赋效。统筹完善司法确认制度,提高调解效力和权威性。一是免费进行司法确认。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法院对调解书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由调解员进行法律指导,根据案情建议当事人选择诉讼、仲裁或公证等方式,及时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压缩解纷费用,大大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二是最优化扩大司法确认适用。除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外,将特邀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纳入司法确认的范围。
(四)速裁快审,“一体化”对接。平顶山中院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把“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营造公正高效便捷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实行标准化识别。对营商环境类案件加挂红色“标签”,将立案审批表进行标注,便于提高全程快速识别、督促指导和依法保障。二是实行一体化推进。贯彻“诉非一体化”理念,加强对调解、速裁环节的管理督促,最大限度简化审理流程、缩短审理周期、降低企业成本。三是纳入“快车道” 审执。一审原则采用小额诉讼或简易程序审理,在30天内审结;二审采用繁简分流机制与速裁快审程序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案件办理,确保简易案件在25天内审结,推动涉企纠纷驶上审判执行的 “快车道”。
(五)健全机制,“实质性”化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一是完善调解协议履行保障机制。在诉前调解时加强对当事人履行能力评估,更加注重调解内容可履行性。二是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在诉前调解、立案等环节向当事人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探索与有关部门建立诚信履行激励机制,2023年诉前调解案件调解成功后自动履行率达95.69%。三是加强立审执各环节释明疏导和调解化解工作。民事案件推行《判后告知书》工作,承办法官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作判后告知书,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明法析理。在全市法院建设司法释明中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学者等人才资源加入司法释明中心人才库,为当事人释明疏导,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三、工作成效
(一)充分发扬了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是社会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市中院在2023年上半年先后迎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并就调研指示精神形成落实报告,积极向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两级法院开展迎接同级人大常委会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审议,起草的《2020年以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专项工作报告》在市人大第十二届二次会议上获全票通过。二是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不断健全。在全国两会前夕开展“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走进法院参观调研‘一站式’建设成果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支持。市中院每月向市委政法委报告民事行政万人起诉率的分析报告,为党委政法委社会治理决策提供参考。三是调查研究工作成绩斐然。叶县法院、汝州法院分别在全省法院“中国特色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调研成果评选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
(二)多元解纷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完善。目前市中院已与市总工会、工商联等12家单位合作建立了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与平顶山仲裁委、消费者协会等7家单位就重点领域纠纷化解建立对接工作机制,2023年通过多元解纷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250件。二是诉前调解工作不断推进。2023年全年调解结案各类纠纷40817件,调解成功26935件,调解成功率65.99%,位居全省第3。诉前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94.56%、位居全省第1名。三是调解培训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组织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参加上级组织培训工作12场1642人次,通过业务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纠纷化解能力,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三)诉调对接工作扎实开展。出台了《诉调对接机制》《调裁对接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调解与诉讼材料衔接机制,对在调解过程中形成的送达地址确认、无争议事实等材料,以及关于当事人调解意愿的评价,可以在诉讼阶段使用。出台《关于加强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制度的意见》,规范调解案号编立、使用工作,实现对诉非分流、委派案件全程在线管理,实现所有调解案件均从线上流转,全年调解失败案件在线转立案率在90%以上。落实省高院出台的《诉前调书、诉前调确文号使用办法》,对诉前调解衍生案件使用单独管理模式,对诉前调解成功,需要进行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的案件,以“诉前调确”“诉前调书”号出具法律文书,并纳入员额法官绩效考核。2023年共出具司法确认书302件、调解书1458件。
(四)速裁快审工作加快推进。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在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77个速裁团队,配属各类审判辅助人员238人,速裁法官占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数的19.2%。广泛在速裁团队中配属调解员,加强调解与审判的联系,全年分流速裁案件3.4万余件,占民事一审收案数的58.64%,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17天。有效实现速裁法官前端处理大量简案,精审法官集中精力审理难案的目标,以创新机制改革的成效促进案件高效处理,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更上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