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篇优秀案例之二】平顶山市中院:三端共治 助力危困企业破茧重生

时间:2024-06-14 来源:平顶山市中院
 近年来,面对破产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破产预防拯救效果不佳、破产配套机制衔接不畅等突出问题,平顶山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优做实破产诉源治理,深抓前端联动、中端化解、末端服务,综合运用司法程序和非司法程序,帮助企业尽早化解债务风险,对有价值的企业进行挽救,为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背景介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破产审判肩负着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资源优化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等职能作用,是展现司法对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的重要载体。企业有它的生命周期,是市场经济竞争状态下的正常经济现象。为进一步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能动司法贯穿破产审判全过程,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进诉源治理,在平顶山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中院、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建立平顶山市危困企业司法拯救中心,通过为困境企业及相关主体提供法律咨询、状况识别、程序指引等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这是企业破产工作诉源治理的重要平台,有利于健全企业破产预警机制,对于统筹开展风险研判、支持帮扶和应急处置等工作,防范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全方位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二、主要做法

(一)诉讼前端深化“三个联动”

一是构建实质化府院联动机制。破产解决的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市中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创新“二元主导”理念,形成“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良性互动机制。商请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成立以市长任组长,20余家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高规格府院联动领导小组,会同发改委、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管等23个部门会签规范性文件11个,解决破产企业信用修复、管理人履职、税务办理、企业注销等现实障碍,保障全市企业破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构建精准化拯救联动机制。挂牌成立平顶山市危困企业司法拯救中心,健全重整需求识别机制,评估困境企业的资产、运营状况等,识别企业是否具备重整的潜力和价值,为企业提供重整和恢复生产经营的可能性评估。通过为困境企业及其利害关系人提供破产业务咨询、重整价值识别、破产程序指引、预重整辅导、衍生诉讼解纷、相关部门协调等全流程环节服务,统筹开展风险研判、支持帮扶和应急处置等工作,预先制定针对性处置方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帮助危困企业实现脱困重生。

三是构建常态化护企联动机制。制定并实施《关于建立平顶山市企业破产预警机制的工作方案》,依托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等信息平台,加快一定债务规模以上企业的负债、担保、涉诉等信息在一定范围内依法公开和部门共享,分类创建危困企业动态名册,及时确定风险等级,准确发布预警信息。会同税务、市场监管、公安、信访等职能部门,精准识别企业风险,对企业采取相应的政策性扶持、重组、重整等措施,以最大限度减少社会负面影响,确保企业有效拯救和有序退出。

(二)诉讼中端细化“三个推进”

一是以系统观念推进立审执破融合协同。制定《关于建立“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立案前端源头化解、审执中端协调联动、破产末端有序衔接的长效机制,切实形成各程序之间的工作合力。针对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破产保护意识淡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立案、审判、执行和破产各环节间的程序衔接。对于一些债权债务关系清晰、债务人企业因陷入资金链困境导致破产的案件,在立案、诉讼环节就适当释明,引导其依法转入破产程序,减少立案、诉讼、执行等环节的“无用功”。

二是以能动司法推进困境企业破茧重生。健全预重整、重整、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等系列指引,积极运用重整、和解程序对有价值的企业进行挽救,特别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救治力度。综合审查企业商业信誉、供应和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社会关系、准入资格、行业前景等情况,精准识别具备挽救价值和可能的困境企业。创新推行“债务人负责、政府主导、法院指导、辅助机构参与”的全流程协商式预重整,引导相关主体通过庭外重组、自行和解、预重整等制度帮助企业尽早化解债务风险,努力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保企业、稳就业、促发展。

三是以公正效率推进破产程序高效运行。建立破产繁简分流机制,深入推行快速审理监督考核,分项标明每个环节时限节点,以时间表为抓手对管理人工作进行定时、定量、定员、定责监督。细化快速审理环节流程,针对破产案件15个程序事项,以时间表形式明确简单破产清算案件的相关时限,同时提出建议审理期限,实现繁简分流、应快则快。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试点开展经营异常企业公益强制清算机制,推动僵尸企业有序出清,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使用简易程序办理破产的案件数为62件,占破产案件数量的比例为64.58%,破产案件平均用时缩短至98.27天。

(三)诉讼后端优化“三个服务”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建设,靠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破产综合配套改革,对接市发改委等14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的实施方案(试行)》,降低破产制度运行成本。针对企业重整后存在的信用修复、税务协调等现实问题,先后与人行、银保监、金融、税务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深化合作共同推进企业破产(重整)工作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等3个文件,畅通修复破产重整企业信用的渠道,实现了多家重整企业信用信息修复。

二是强化智慧平台建设,精准服务保障市场主体。持续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升级智慧破产平台,为市场主体和各方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探索破产案件与政务大数据中心、与府院联动部门的数据对接与共享,推动建立数字化信息共享机制,便利破产信息查询和线上化办理。深化“一网两平台”应用,坚持投资人招募、资产处置市场化,有效借助网络会议、网上询价、网络拍卖等信息化操作,实现案件办理、资金监管、各方参与、资产处置集约化管理。

三是做实破产诉源治理,延伸服务防范化解风险。依托“破产法研究中心”和“危困企业司法拯救工作中心”两中心,“人大破产法教研基地”和“鹰城破产法论坛”双平台,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合规指引,探索在破产重整程序引入企业合规,将合规要求纳入重整计划经营方案,设定合规审查标准,强化合规联动效能。发挥破产审判案例“富矿”优势,持续聚焦各类市场主体融资贷款、合同交易、公司治理、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对外投资等重点领域司法需求,以破产审判实践反映出的高发风险和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为主线,指导帮助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引导企业把精力和资源更多投入到创新发展上,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注入司法动能。

三、工作成效

近年来,平顶山中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践行破产拯救和预防理念,以多元共治为抓手,以整体协同为基础,以全程治理为核心,依托平顶山市危困企业司法拯救中心,深化破产案件诉源治理,及时发现有经营价值的危困企业,逐步形成企业救治识别、重整与和解、信用修复、正常生产经营等一系列完整的破产拯救机制,成为帮助危困企业“起死回生”的“法宝”。2020年以来,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程序挽救危困民营企业49家,拯救亿元以上规模企业19家,审结涉“问题楼盘”企业破产案件26件,成功促成凤凰御景、建国门等一批项目复工重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破产审判保障民营企业转型发展的经验做法先后被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法院司改小组办公室专刊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