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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5000万米高档特种锦纶坯布面料及配套加工丝项目(三期)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6-08-24 来源: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叶县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米高档特种锦纶坯布面料及配套加工丝项目(三期)节能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5959号)及有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平顶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此节能审查意见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项目的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项目建设涉及的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产能政策等其他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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