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郏县昌盛建材有限公司整合升级技改项目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6-02-02 来源: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郏县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郏县昌盛建材有限公司整合升级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5〕959号)及有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平顶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此节能审查意见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项目的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项目建设涉及的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产能政策等其他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