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委法律顾问律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平顶山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平政〔2024〕8号),《平顶山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指导监督工作办法》《平顶山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等。
二、选聘方式选聘法律顾问属政府购买服务。经摸排调研并与相关方交换意见,计划按“积极稳妥、有序规范,公开择优、注重实效”原则,参考《关于公布平顶山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和机构库名录的公告》《平顶山市律师服务机构及人员信息公开表》,采取询比采购方式购买服务(决定要素:我委采购需求可清晰、准确、完整地提出;现阶段我国法律服务标准化程度较高;我市法务市场资源较丰富、竞争充分,潜在供应商较多。因预算额度有限、事项专业性强,故不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府购买服务任务)。
202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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