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全市产教深度融合发展,规范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认定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协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办〔2023〕13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教育体育局研究制定了《平顶山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2026年8月20日—9月20日
公示期间,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电 话:0375-2662327
电子邮箱:pdsfgwshk@163.com
联系人:张冲
附件:
平顶山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