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阶段性工作已结束,依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公布,第226号修订)有关规定,并已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准备废止《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支持智慧岛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的通知》(平政办〔2023〕5号)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8月17日
公示期间,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375-2662413
电子邮箱:pdskj@126.com
联系人: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 樊冬冬
附件:
附件.关于废止平顶山市支持智慧岛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026年7月17日
反馈:
关于《关于废止平顶山市支持智慧岛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说明
2026年7月17日—8月17日,平顶山市发改委就《关于废止平顶山市支持智慧岛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截止8月17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