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并参照周边地市做法,我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2025年8月20日——9月21日
公示期间,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电 话:0375-2692293
电子邮箱:pdssfgwsfk@126.com。
联系人:郑晓燕
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反馈:
关于《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说明
2025年8月20日至9月21日,市发改委就《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截至9月21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