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雪漫卷“信”满堂
时间:2026-07-29 来源:中国信用杂志 浏览次数:

——2026年两会代表委员共话“信”机遇

阳春三月,北京,全国两会如期启幕。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着实践思考、带着人民期盼、带着过去一年的履职收获,汇聚北京,共商国是,共谋发展。从顶层设计的法治化筑基,到信用修复的制度化破局,再到千行百业的场景化赋能——信用不再只是冰冷的记录,而是流动的活水,是失而复得的信任,是乡村振兴的引擎。

——题记

◎文/记者 孟佳惠 岁正阳

3月5日,瑞雪漫卷,为长安街披上银装,也衬得人民大会堂的国徽愈发熠熠。

大国发展,规划先行。2026年,是“十五五”扬帆开局的关键节点。今年全国人代会将审查“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全国政协会议也将围绕草案广泛协商建言,共同描绘国家发展的愿景。养老托育难题破解、适老化改造推进,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就业供需顺畅对接……这些两会热议的民生议题,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诠释。

在备受瞩目的全国两会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然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从湖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顶层设计的建议》,到多位代表委员围绕信用修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等具体议题的建言献策,都体现了社会各界对信用建设的高度关注。

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也提出,实施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今年是《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年份,标志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从“粗放式扩张”转向“精细化发展”,从“框架搭建”迈向“深度应用”。

筑信于制:顶层设计日臻完善,法治化进程加速

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也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关于加快信用立法、统一标准体系、打破信息壁垒的呼声尤为高涨,反映了我国信用建设正在向更深层次的制度壁垒发起总攻。

地方探索为国家立法提供实践经验。过去一年,全国各地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以湖南为例,2025年以来,湖南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在全省部署开展加快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攻坚战。据湖南代表团新闻发言人张扬军介绍,湖南聚焦“管信、征信、评信、用信”等重点环节,研究制定了50余项省级信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了省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按照“省级主建、市县主用”的集约化模式,湖南高效推进省市两级信用平台全面整合,率先实现了全省“信用服务一张网、信用管理一盘棋”。这种“全省一盘棋”的建设思路,有效解决了以往各地信用平台重复建设、标准不一、数据孤岛等问题。

同时,湖南还初步建立了覆盖“政府机构、经营主体、社会组织、自然人、重点职业人群”等五类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系统部署了3大类共90个信用应用场景,打造出“湘信贷”“湘信调”“湘信医”“湘信学”等一系列“湘信”应用品牌,切实增强了社会主体的信用获得感。

然而,尽管地方探索如火如荼,但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立法和标准,仍是制约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的主要障碍。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火林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提出建议,呼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让信用更好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全国社会信用立法进程,健全跨领域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大力发展信用经济。

“良好的市场环境对企业发展、群众增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当前新型监管机制已初步建立,但‘信息孤岛’、分类监管不精准等问题仍需破解。”全国人大代表、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五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绍容建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标准,优化“信用中国”平台功能,实现各部门涉企信息互联互通;推动信用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资源最优配置;强化跨部门协同,建立失信信息“一键推送”、惩戒措施“自动触发”机制,让“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

“近年来,国家层面已出台大量惠企政策,充分彰显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全国政协委员、香江控股董事长翟美卿在聚焦数据共享问题时指出,要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实现政策精准匹配,必须由政务数据管理部门牵头,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建立跨发改、税务、市场监管、人社、科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她建议,依法依规归集企业注册信息、经营状况、纳税数据、信用等级、研发投入等核心数据,运用大数据算法技术细化企业标签与政策标签,构建“企业画像”与“政策画像”双向匹配模型,实现政策信息“千人千面”精准推送,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这一建议直击当前信用信息分散化、碎片化的痛点,为构建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网络提供了思路。

其中,招标投标领域的信用标准统一不失为一个突破口。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用评价应用最为深入的领域之一。近年来,湖南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机器管招投标”改革,通过“制度+技术”双轮驱动,重构招标投标交易模式,为解决招标投标领域顽瘴痼疾贡献了“湖南智慧”。基于这一成功实践,湖南代表团在建议中呼吁国家相关部委加快推进制度建设和数据共享,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向各省市提供企业注册、资质、业绩、信用、人员社保等数据,为企业自由流动和行业部门加强监管提供便利。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五矿中国一冶钢构公司焊接培训中心电焊工、高级技师、技能教师赵宗合也关注到招投标领域的信用问题。他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等部门牵头,修订完善招投标法规,全面推行以信用、技术、质量为核心的评标体系,限制并逐步取消单纯以低价作为中标主要依据的做法。同时,要加强对违法分包、转包、资质出借等行为的监管控制,营造公平竞争、优质者胜的市场环境。这些建议的落实,将推动招标投标从“价格战”转向“质量战”“信用战”,让守信企业凭借良好信用记录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从各地分散探索到国家统一规范,从信息孤岛到数据共享,从单一应用到多维评价,我国信用体系的顶层设计正在法治化、标准化的轨道上加速前行。随着《社会信用建设法》立法进程的推进和各类国家标准体系的完善,一个更加统一、规范、高效的信用体系正在形成,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坚实基础。

重焕生机:信用修复机制破局,失信企业重获新生

信用,这张个人与企业的“经济身份证”,一头连着万家灯火的生活希望,一头系着市场经济的奔涌活力。

今年4月1日,《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日臻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正成为各方关注的新焦点。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聚焦信用修复的“最后一公里”,积极为那些渴望卸下“包袱”、轻装上阵的经营和普通百姓发声。

同时,政府工作报告也释放积极信号。3月5日,李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这一表述虽然简短,却释放了积极信号——政府正在通过更加灵活、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卸下历史包袱,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竞争。配合即将实施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这一政策将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信用重塑通道,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信用,不是永久性的“烙印”,而应是动态调整的“活水”。《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出台,为那些已经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履行相关义务的经营主体提供了重塑信用的制度通道,彰显了司法温度。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区域总部总代表贠红卫对此深有感触。他指出,“在现实中,一些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后,因行政机关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及时、信用惩戒措施适用不当等问题,导致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贠红卫对检察机关主动作为、靶向监督,并精准帮助企业修复信用的做法给予肯定。他表示,检察机关既通过监督纠治不当惩戒为企业“松绑”,又通过信用修复助企业“重生”,真正做到了“纠”与“救”并重,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他建议检察机关持续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厘清信用惩戒的适用边界,防止“过度惩戒”“一刀切惩戒”“只惩戒不修复”等问题,推动实现惩戒精准化、修复高效化。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推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整改、结果反馈的常态化协作机制,逐步打破部门壁垒,助力打通信用修复“最后一公里”。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则关注科创企业的信用修复问题。他建议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流向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的骨干民营科创企业、种子企业,同时开通科创企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实现“一键申诉、高效办结”,避免非恶意逾期影响企业信用。对于科技创新型企业而言,信用记录往往关系到融资成本和市场机会,建立专门的信用修复通道,有助于保护优质科创企业的发展活力。

随着信用修复制度的建立,同时也催生了一个“征信修复”的新兴市场。“我国征信体系快速发展的同时,修复机制仍存在诸多短板。”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桐宇表示,这些短板不仅使部分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失信的个人和企业陷入信用困境,也为各类以“征信洗白”“铲单”为名的诈骗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滋生大量“征信修复”黑灰产,既损害公众财产安全,也加重了监管负担,扰乱了信用体系秩序。

对此,周桐宇表示,即将实施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为推进信用修复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应加紧建立相关配套机制,为其落地实施提供助力。她特别强调,优化征信修复机制需多管齐下,既要破解群众修复难题,也要坚决遏制黑灰产乱象。在打击黑灰产方面,司法机关应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通过曝光典型案例提升公众防范意识,从源头挤压黑灰产生存空间。

生态环境领域的信用修复制度也同样备受关注。事实上,信用修复的理念正从经济领域向生态环境等领域延伸,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集团董事长耿福能特别关注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对草案中进一步强化司法保障、新增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和信用修复制度等内容充满期待。这表示,信用机制正在成为多领域治理的重要工具,信用修复也随之成为跨领域的共性需求。随着生态环境信用修复制度的建立,那些积极整改、主动修复环境损害的企业,将有机会重塑绿色信用形象,获得更多政策支持和市场认可。

信用修复不是简单的“一修了之”,而是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改正可修”良性循环的关键一环。随着《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和各项配套措施的落地,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将形成更加完整的闭环——既让失信者付出应有代价,也为改过者打开重生之门。当惩戒与修复形成良性互动,信用才能真正成为流动的活水,滋养市场经济的每一寸土壤。

深耕细作:应用场景持续拓展,赋能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

信用建设的生命力在于应用。在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的目光不仅停留在制度层面,更深入到信用应用的“毛细血管”——从乡村振兴到社区治理,从物业服务到网约车管理,信用正在赋能千行百业,成为基层治理的“金钥匙”和乡村振兴的“新引擎”。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河间市兴村镇大庄村党支部书记石炳启对农村信用建设有着切身体会。他表示,“国家和地方在信用体系建设上力度很大、成效明显。如今,诚信建设已经融入基层治理、乡村发展和群众生活。”无论是信用村、信用户评定,还是村规民约执行、矛盾纠纷调解、产业合作发展,都离不开诚信作保障。诚信已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也成为老百姓认可的好风气。

但石炳启也客观指出了当前农村信用建设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农村诚信评价体系尚不健全,多依赖口碑、印象等主观判断,缺少统一规范的记录标准和量化指标,可操作性不强。基层信用建设力量相对薄弱,多数村庄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导致信用建设推进难度较大,难以形成长效发展态势。”

针对这些问题,石炳启建议进一步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推动诚信积分、信用档案向基层乡村延伸,实现诚信可记录、可评价、可运用,让诚信真正成为村民的“无形资产”。在失信约束方面,可依托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对屡教不改的失信行为进行适度约束,形成鲜明导向。同时,要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引导群众,推动诚实守信内化为村民的自觉行动。这一建议直击农村信用建设的痛点,为打通信用体系建设“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思路。

在城市治理的细微处,同样需要信用机制的嵌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建议为物业公司建立信用档案,探索将物业费标准和物业公司的“信用分”挂钩。她提出,对严重侵害业主利益、信用极差的物业公司,要限制其进入新小区,甚至强制清退。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建立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将业主满意度、投诉处理率、合同履约情况等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能够有效倒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让居民生活更舒心、更放心。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则从城市治理角度提出了信用应用的新场景。他建议在交通枢纽设立网约车限时停靠区;在重点景区探索预约进入机制,利用数字身份认证与信用积分体系,对合规骑手分类开放社区通行权限;对体育场馆、文博场馆及公园绿地实施功能分区与时段延展,划定大众运动专属区并延长开放时间。这些建议将信用积分与公共服务资源分配相结合,让守信者在交通出行、文体休闲等领域享受更多便利,既激励了诚信行为,也提升了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专利制度的核心要义,是激励创新、释放创造动能。但在司法实践中,有部分主体‘借维权之名,行恶意竞争之实’,明知权利瑕疵仍提起侵权诉讼,不当申请保全干扰生产经营,在商业关键节点展开‘专利狙击’等行为,将专利异化为打压对手、扰乱市场的工具,不仅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更严重阻碍了关键核心领域的创新创造。”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建议探索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覆盖专利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及相关从业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存在恶意诉讼行为的相关主体纳入“警示名单”进行全流程重点监管,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这一建议切中当前知识产权领域的痛点——恶意诉讼、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消耗司法资源。通过信用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将有效遏制此类行为,营造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生态。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强化稻谷、小麦、玉米、大豆保险保障,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杜志雄建议,加大创新产品开发力度,拓展保险覆盖领域。加快推广“保险+期货”“保险+信贷”等创新模式,建立创新产品“绿色通道”,试点成熟后向全国推广。这些“保险+信用”“信贷+信用”的创新模式,将农户的信用记录与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挂钩,让守信农户享受更优惠的融资条件和更全面的风险保障,为乡村振兴注入“信”动力。

从农村到城市,从物业服务到交通出行,从知识产权到农业保险,信用应用场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既是信用体系建设成果的体现,也反过来推动着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当守信者在贷款、就业、出行、消费等各个环节都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当失信者在各个领域都寸步难行,诚信才能真正内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追求,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

2026年的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关于信用建设的真知灼见,勾勒出一幅更加立体、更加精细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图景。从顶层设计的法治化标准化,到信用修复制度的规范化常态化,再到应用场景的多元化深度化,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如《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惩戒与修复的平衡,信用建设的最终目标也并非简单的“管”,而是通过“管”与“服”、“惩”与“奖”的有机结合,让信用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成为增进民生福祉的有力保障。

春启新程,盛会作答。随着代表委员们的建议逐步落地,一个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信用社会必将向我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