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从郏县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传来消息,今年以来,郏县紧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统筹推进信用监管机制创新与服务效能提升,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筑牢社会信用基石提供基层经验。
郏县全面推行信用修复助力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构建“事前告知、事中抽查、事后修复”全链条信用监管机制,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期限和方式。截至目前,该县累计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8000余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1000余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200余条,10000余户经营主体受益。
为解决信用信息“多头修复”问题,郏县构建跨部门“五个一”信用修复机制,即信用信息“一网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信用修复通知“一次告知”、信用修复办理“一站指引”、信用修复申请“一口受理”、信用修复结果“一并互认”,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提升修复工作质效。
针对长期停业未经营、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郏县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分类处置措施,通过唤醒激活一批、规范整改一批、吊销退出一批,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机制,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有效提升经营主体质量。
针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郏县建立退出、帮扶和约束三类清单台账,因企施策,分类处置。对于具备退出条件的企业,指导其完成信用修复并退出名单;对于有整改意愿和潜力的企业,提供帮扶指导,助力整改提升;对于拒不整改、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加强约束监管,形成有效震慑,推动经营主体整体信用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