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深刻认识“正确政绩观”
时间:2026-03-11 来源:党建网 浏览次数:

深刻认识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

王治东

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正确政绩观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和施政之要。干事创业离不开政绩观的指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典范和标杆,也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正确政绩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理解和坚持正确政绩观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这是坚持正确政绩观的逻辑前提。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党的理想信念和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断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正确政绩观深深植根于中国共产党革命、建设、改革一以贯之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镌刻在旗帜上,定型在制度中,更落实在行动里,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开局决定全局、起步影响后程。于开局之时强调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和“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既谋划长远,又干在当下;既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将“国之大者”转化为施工图,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确保规划实施不偏向、不走样,也坚决避免政绩冲动,在直面问题、破解难题中开创新局,推动各项事业行稳致远。

正确政绩观事关人民根本利益。要从思想定位上深刻认识“政绩为谁而树”,这是坚持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路走来,我们紧紧依靠人民交出了一份又一份载入史册的答卷。面向未来,我们仍然要依靠人民创造新的历史伟业。”政绩为谁而树、政绩好坏由谁评判最终都指向人民。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靠坚强的党性修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从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原则来看,拥有坚定的党性是无产阶级政党走向成熟的关键标志,也是取得胜利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的党性是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纪律要求等在党员思想、言行上的具体体现,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只有具备坚定的党性,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性质和奋斗目标,才是做好一切政绩的根本前提,也才能真正把握好政绩观的“总开关”。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必须深刻认识到政绩不是为私利而树,是为人民而树,“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真正把政绩树立在老百姓实实在在的期盼上,体现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实效中。主动深入人民群众之中,从人民群众生动丰富的实践中汲取智慧,使各项决策和工作更好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正确政绩观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把握历史主动,推进现代化强国建设,要从方法点位上认识规律、把握规律,在自觉按规律办事中实现正确政绩观。

“历史发展有其规律,但人在其中不是完全消极被动的。只要把握住历史发展大势,抓住历史变革时机,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人类社会就能更好前进。”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始终掌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主动,就在于正确把握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透过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把握历史进程和方向。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是人类历史上重大创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现代化超越了西方现代化的局限,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核心要素内植于现代化建设的使命之中,为人民谋幸福与为民族谋复兴在现代化建设征程中实现了内在的契合。中国式现代化内含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现代化的同构性,体现了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统一性,具有人民作为现代化期待者、建设者和享有者的同一性。

“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越是形势复杂,施政过程越容易出“昏招”“错招”,真正的“良招”“妙招”都源自于尊重规律、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下的稳扎稳打。完成现代化建设目标在“十五五”时期的历史使命,要“自觉按规律办事,不在追求政绩上搞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那一套”,推进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障。在实践落位上,要加强差异化考评体系建设,构建正确政绩观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科学精准、导向鲜明的考核评价体系,是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关键制度保障。让考核指挥棒真正管用,就要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这就要求深刻把握“差异”的科学内涵与实践要求,坚决摒弃“一刀切”“一锅煮”的粗放模式。考核评价体系既要关注那些可量化、易显现的“显绩”指标,如经济增长率、投资金额数、项目建设数等;更要高度重视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功夫,如重大改革的建章立制、原始创新科研成果的重大突破、民生改善的长期可持续性等。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考核评价体系的差异化,也体现在干部群体考评的细化分类和精准施策上。要推动设立容错机制,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让那些能够推动高质量发展,真正为民造福的干部得到肯定、认可和保护。将干事创业的政绩观导向、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察范畴,同时,要加强干部监督,规范干部监督问责制度。严肃查处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等行为,对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干部坚决调整处理,推动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

“十五五”开局之年,跃马扬鞭,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关键一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发展的路一定能越走越宽。

(作者为东华大学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