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工作动态(58)
营商环境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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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7日
【本地速览】
我市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处罚 为缓解疫情对我市市场主体造成的影响,助力我市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按照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市局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对未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前,主动改正、补报年度报告,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可免于行政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能力作风建设观摩活动 7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带领市局机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30余人,到市行政审批大厅市场监管窗口进行观摩指导。观摩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针对市局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全国、全省率先推广实施的15项改革创新举措进行了详细讲解。参加观摩的同志围绕“一业一证”办理,开办企业10部门“一网通办、一窗通取”,以及“帮办+模板+指导”助企新模式进行了查看了解和现场交流。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入开展《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具体内容如下:一是集中学习。利用职工大讲堂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并传达了《〈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任务分工》,对涉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的任务进行分解到位,限期完成。二是开展自学。中心各科室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条例》逐条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熟悉和掌握“条例”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三是广泛宣传。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上发布《条例》内容,在单位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展板并组织人员现场宣传;同时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认真讲解《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具体内容,征集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
【外市动态】
河南启动“运通贷” 纾困交通物流业 为助力交通物流业纾困解难,河南省研究开展“政银担”企业贷款合作模式,设立1亿元资金池,设计具有道路货运物流行业特点的专项信贷产品,推动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在河南落地,形成再贷款“河南模式”。7月21日,河南省交通运输举办“运通贷”启动仪式。“运通贷”是基于最大限度争取全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1000亿份额,为行业企业设计的最优惠信贷利率、最大授信额度且具有交通货运物流行业特点专项信贷产品;更是为行业纾困解难,探索“政银担”等创新合作模式,建立道路客货运、城市交通等行业长效发展机制的有效载体。
【外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