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市场监管局以三大举措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时间:2021-12-16 来源:平顶山市营商环境监督局


舞钢市市场监管局以三大举措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今年以来,舞钢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舞钢市委市政府关于“寻标、对标、创标”工作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要,组织业务骨干赴浙江考察学习,深入推进“寻标对标、争先进位”工作。根据舞钢市实际,积极探索改革,实施三项制度,让群众享受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果。

一、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取消房产证明,实行“住所承诺”制度。

以往,经营者在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除了提供必要的身份证之外,还需要提供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实际办理中,很多经营者无法提供有效房产证明,需要到房管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房屋权属证明,增加了办理营业执照的难度。此项改革措施出台后,经营者在申请营业执照或变更经营场所时,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作为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合法使用证明,不再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等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须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取消房产证明,实行承诺制,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舞钢市市场监管局对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属地市场监管所加强后续监管,通过“年报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加强对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真实性的核实,重点核实涉及人员聚集、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生命健康、噪音油烟扰民等项目,对发现经营者提交虚假信息骗取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依法进行查处并撤销登记。每个辖区市场监管所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全程网上办理登记服务,实行个体工商户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等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努力打造诚实守信,快捷便民的营商环境。

二、实行市场主体“首违不罚”制度。

舞钢市市场监管局面对疫情防控新形势,切实守好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的安全底线,通过办理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惩处了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专门组织人员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梳理出《舞钢市市场监管局“首违不罚”51项清单》。对有关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首次且非主观故意违法、能积极配合执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予或者免于处罚。但是,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生产、销售及生命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等违法行为,不适用“首违不罚”制度。此项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促进企业和商户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旨在经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成立舞钢市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

    目前,舞钢市的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利,需要到郑州、平顶山等地,来往费用高、周期长。有些知名产品被假冒后投诉无门。为帮助企业解决此类问题,舞钢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舞钢市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一方面为企业在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及专利申请等方面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实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