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时间:2021-12-16 来源:平顶山市营商环境监督局


叶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叶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工作切入点和发力点,多措并举,提质升效,不断拓展涉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的广度和深度,为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专业审判,提高审判效率

一是成立金融审判合议庭,发挥司法规范金融行为、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作用,认真办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抵押担保等案件。二是成立破产审判合议庭,综合运用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等手段,引导产能落后、经营困难的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对于有价值、有可能进行挽救的企业,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帮助企业进行重组、恢复经营。中原盐都盐湖度假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因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叶县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及时指定管理人推进重整程序,指导开展各项工作,并顺利与叶县天福昆北建设有限公司达成投资意向,成功化解了盐都盐湖公司的债务危机和生存危机,实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为叶县继续贡献就业、税收等社会价值。三是加强涉企环资案件审判工作。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审结了叶县首起非法拆解酸蓄电池的刑事案件,妥善处理涉企环境侵权纠纷,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侵权行为。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重点打击严重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诈骗、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和村霸、地霸、材料霸等黑恶势力,采取到案发地巡回开庭、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扩大宣传效果,形成震慑作用。审结涉黑案件227人,判处长期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的被告人秦某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与此同时,坚持“罪行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切实防止和纠正涉企冤假错案,依法保护企业家、投资人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三、全力解决执行难,兑现胜诉企业权益

在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攻坚战基础上,乘胜向前,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034件,其中新收1612件,旧存422件,已结案1102件,未结案932件,结案率54.18%。对困难企业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努力推进执行和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已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落后产能企业、“僵尸企业”,及时通过“执转破”方式移转破产清算,淘汰落后产能,盘活存量资产,在实现金融债权的同时推动债务企业按照优胜劣汰退出市场。疫情期间,叶县某盐业公司是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因涉及诉讼保全,企业账户被冻结。在防疫物资急需时,企业需要资金购买原材料以便加快防疫物资的生产工作。在企业向叶县人民法院提交解封申请后,叶县人民法院迅速组织调查,与申请冻结账户人河南某净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沟通,促使双方企业握手言和,叶县人民法院于申请解封当天作出裁定,解除对平顶山某盐业有限公司账户冻结。

四、打造智慧法院,提供高效司法服务

坚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初步建成“阳光、便民、高效、智能”的智慧法院模式。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在诉服大厅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人性化的诉讼服务。依托全市法院诉讼服务网、律师平台、在线调解平台、12368热线平台,在线提供企业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多项服务,并实现了跨域立案,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通过短信自动推送、登录网上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助终端、公众号等方式,随时查询审判执行流程信息。今年以来,网上立案570件,网上缴费375件;网上开庭350件,电子送达13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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