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篇优秀案例之一】平顶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创新“四电”建设 推进“四减一优”
一、背景介绍
提升审批效能,核心是推进“四减一优”,最终是实现“一证通办”,而审批系统不能联通、数据不能共享是最大的堵点、痛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文件精神,创新提出强化“四电”应用,依托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一体化线上政务服务平台,结合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创新建设可信电子材料库,打通各类审批系统共享电子材料的通道,探索“四减一优”的新路径,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和省局的重视支持。
二、主要做法
(一)搭建“6个一”支撑体系
1.建设一个材料银行。统一各类材料的表单制式,归集电子证照以外的各类电子材料,可按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共享调用。电子材料主要由两类材料构成,一类是将各部门共享的数据制作成版式文件并加盖可信材料电子印章形成的电子材料,另一类是群众自行拍照或扫描上传的“电子签名(签章)+真实性承诺”防篡改的可信电子材料。
2.明确一个共享原则。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群众签名上传经技术手段加密后的材料为可信电子材料,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进行核查,解决了材料可信及应用共享责任问题。明确凡可通过数据共享调取、查验的办事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解决了共享信息的实际应用和历史材料的复用问题。
3.建立一个互认机制。制发《平顶山市加强“四电”建设应用和互通互认推进“免证办”“一证通办”工作方案》及《平顶山市可信电子材料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可信电子材料的定义、标准、归集、使用方式、应用及安全,推进可信电子材料制作归集、互通互认,通过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在线调用、获取、流转、核验、存档,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最多报一次”。
4.搭建一个调用通道。建设电子证照、电子材料查询下载功能模块接入各窗口电脑,各接件窗口无论使用何种审批系统,均可通过该功能查询下载上传办事群众办理事项所需的电子材料。
5.设置一个协查窗口。对属于政府部门核发,但难以数据共享、告知承诺等方式免提交的材料,设置“行政协查”窗口,办事群众可在“行政协查”窗口告知诉求,窗口人员全程帮办,向材料核发单位提出协查请求,由材料核发单位提供协查结果反馈给办事群众和接件窗口。
6.增强一个追溯功能。建设“河南链”平顶山链基础建设+“四电”应用,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电子材料从生成到应用的全过程防篡改、可追溯,解决“数据责任不清”“部门难以自证清白”“无可信凭证留存”问题。
(二)明确审批部门获取电子材料的五种方式
1.直接调用电子证照。对属于政府部门核发且已归集到电子证照库的申请材料,采用调用电子证照方式实现材料免于提交。目前已实现111项政府侧材料免提交。
2.调用共享数据生成的可信电子材料。对属于政府部门核发但受限于当前共享数据的提供形式(数据列表),部分政务数据无法提供电子证照类型的相关附件,通过电子材料库制作加盖可信材料凭证印章的版式文件,标注信息来源,生成可信可复用的版式电子材料,采用数据共享核验方式实现材料免于提交。已实现契税完税凭证信息转化为契税完税电子凭证、新房网签合同转化为房产网签合同电子备案书等。
3.使用群众自我归集的可信电子材料。对非标准文件格式由申请人自备的材料,线上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线下通过综窗“拍照上传+电子签名+告知承诺”,两个渠道实现群众自我归集材料实现免提交。
4.运用行政协查。通过“帮办代办+行政协查函”的方式向材料核发单位提出协查请求,由材料核发单位提供协查结果。
5.通过实施告知承诺替代材料。对目前已实施告知承诺的事项,完善告知承诺操作规程和告知承诺格式化文本,明确相应免提交材料。目前可以实现22家单位246项材料通过告知承诺免提交。
(三)打通调用电子材料的三种路径
1.直接调用数据实现“免证可办”。主要针对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对接电子证照库、电子材料库,对已有的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可直接调取。
2.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实现“免证可办”。主要针对房产、不动产、公积金等市级自建系统事项,按照去年实现新房办证、维修基金征缴等事项一张身份证办理的经验,加强部门合作协同,扩大覆盖事项范围。
3.综合运用行政协查+自我归集实现“免证可办”。主要针对垂管系统事项,经办事人授权,受理窗口可通过行政协查系统或向其他部门查询、收取办事所需材料,也可调用或办事人自行提交自主归集的可信电子材料,实现办事材料“免提交”。目前行政协查系统、窗口均已建立,正在试运行中。
三、工作成效
2022年8月,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将我市定为“四电”试点。2023年7月,全省“四电”工作现场会在平顶山市召开;9月,“四电”工作经验在全省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平顶山市推动‘四电’系统建设和应用,助力实现材料免提交”入选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电子政务工作简报。
目前,平顶山市“四电”平台共计制发政府侧电子印章1600余枚,制发电子证照105种185万余张,实现130余类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的免提交,支撑528个事项“免证可办”,新房办证、维修基金征缴等30余个场景全省率先实现一张身份证自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