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平顶山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通知
关于聘请平顶山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快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根据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平营商〔2021〕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企业家代表、媒体记者、行业协会负责人、商会负责人和县区代表中聘请40名同志为平顶山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详见附件),聘任期2年(2021年8月—2023年8月)。
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要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开展监督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尊重、支持、配合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履行工作职责,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市营商办具体负责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日常联络、协调指导等工作。
附件:平顶山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名单
2021年7月22日
附 件
平顶山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名单
人大代表 5名
王亚敏 孔德风 赵玉凤 王继涛 陈卫华
政协委员 5名
杨 辉 陈刚正 王宝郑 李宝柱 马绍罗
民主党派成员 5名
张 萍 孙亚辉 王 娜 汪 浩 雷鸿勋
企业家代表 5名
王若飞 胡万涛 杜劲松 商洪铨 谢俊博
媒体记者 4名
魏广军 王春霞 李 刚 关跃进
行业协会负责人 2名
牛水宽 张先顺
商会负责人 2名
何晓磊 张学彦
县区代表 12名
孙东彪 孙晓东 商红超 武天佑 王 洁 王世杰
张 军 李 欣 陈建中 王中旗 王清高 张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