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做好营商环境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关于扎实做好营商环境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周霁常务副省长在关于我省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上的批示要求,为扎实推动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省营商办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对调研报告中企业反映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了责任单位,并对各地提出了整改工作要求。现将问题清单转去,请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检查、中介服务等方面问题,认真组织排查,尽快分析研究。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层面研究提出长效解决办法。
请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于7月25日前将主要领导签字或盖有公章的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材料报送市营商办,或者将扫描签字或公章后的电子版发送工作邮箱。
联系人:盛裕乔 2665887 17839398501
邮 箱:pdsyshjjdj@163.com
附件:《调研》第7、10期反映营商环境有关问题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