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领导分包营商环境“大调研、大起底、大提升”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14 来源:市营商环境监督局


关于印发《市领导分包营商环境“大调研、大起底、大提升”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市领导分包营商环境“大调研、大起底、大提升”活动方案》已经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月8日

 

 市领导分包营商环境“大调研、大起底、大提升”活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弄清我市营商环境现状,尽快补齐短板弱项,实现营商环境快速提升,按照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决定开展市领导分包营商环境“大调研、大起底、大提升”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树立大抓营商环境的鲜明导向,发挥市领导督促带头作用,强化工作协调联动,开展营商环境核心指标攻坚,推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进入省内或国内行列,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为我市“建设全国转型发展示范市、争当中原更加出彩样板区”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调研摸排(3月8日至3月15日)。营商环境各分包市领导深入分包领域,积极开展调研,弄清该领域现状水平、短板弱项、存在问题等。

(二)形成调研报告(3月16日至3月25日)。营商环境各分包市领导根据摸排情况,分门别类梳理,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形成调研报告。涉及分包核心指标的市领导,应分指标形成调研报告;不涉及分包核心指标的市领导,形成该分包工作领域的总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于3月底前报送市营商办。

(三)听取专题汇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门听取分包市领导调研情况及整改提升进展情况汇报。会议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营商办共同组织。

三、市领导分包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分工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明新(与副市长刘颖共同)分包人才流动便利度核心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市委常委、秘书长杨克俊分包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和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工作。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建民分包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损害营商环境案件查处工作。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卢锡恩(与副市长张弓共同)分包“一联三帮”、企业“首席服务官”派驻和企业满意度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工信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摆向阳分包缴纳税费、政务服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获得信贷、信用环境等6个核心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平顶山中心支行、平顶山银保监分局。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岳杰勇分包营商环境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志辉分包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副市长张弓分包获得电力核心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平顶山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

副市长刘文海分包开办企业、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跨境贸易、市场开放度、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等6个核心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旅局。

副市长刘颖分包劳动力市场监管、人才流动便利度、创新创业活跃度、公共教育服务满意度、公共医疗服务满意度等5个核心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

副市长张庆一分包公共养老服务满意度核心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副市长赵军分包不动产登记、获得用水用气、办理建筑许可、生态环境等4个核心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公司、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副市长刘江分包综合交通核心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辉分包办理破产、执行合同等2个核心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包市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亲自安排部署,深入分包领域,掌握第一手资料。各相关市直单位要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切实推动分包领域实现快速提升。

(二)形成工作合力。市人大、政协要运用视察、调研、督导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发挥桥梁纽带、行业自律作用,形成齐抓共管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跟踪问效。把市领导分包营商环境“大调研、大起底、大提升”活动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营商办共同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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