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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有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平顶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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