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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顶山市石龙区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4-01-09 来源: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石龙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平顶山市石龙区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有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平顶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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