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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情况
最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2025年版,2025年4月发布,下载链接为:https://www.ndrc.gov.cn/xxgk
/zcfb/ghxwj/202504/t20250424_1397358.html。
您提出的“电力垃圾焚烧厂”即垃圾焚烧发电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说明第四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致性要求”中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地方对两个目录有细化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时,《清单》附件《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中第十一章第92条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二、关于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核准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的通知》(豫政办〔2017〕56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中第九类“城建类”规定:垃圾发电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据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需办理核准立项手续。
同时,《通知》第七条规定:报核准机关核准的项目,事前须征求同级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建议您向垃圾处理工作的行业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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