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3808
信件名称: 关于贵市生态资源资产价值实现工作的咨询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3-09-07
信件内容: 关于贵市生态资源资产价值实现工作的咨询 您好!本人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在读研究生,目前在进行的科研工作需要获取平顶山市生态资源资产价值实现的相关信息。本人承诺该信息仅用于科研,不会以任何形式公开贵市具体信息,希望能得到贵市发改委的帮助! 本次咨询所需获得信息如下: 1.贵市是否建立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领导小组指导工作。 2.依照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贵市是否相应出台《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 3.依照国家发改委、统计局发布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贵市是否相应出台《生态资源资产价值核算规范》。 4. 贵市是否进行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 感谢您阅读本条讯息!上述信息对我们的研究非常重要,希望能够得到及时、详细的答复。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3-09-14
回复内容: 杜先生(女士),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豫办〔2022〕2号)文件要求,到2023年,试点地区初步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市场交易、考核评估等制度基本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制度逐步完善,“两山”转化通道初步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目前,河南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地方为:洛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平顶山市不在上述省定试点范围内。下一步,我市将落实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学习试点市先进经验做法,积极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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