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3295
信件名称: 无《供电营业许可证》 《电力业务许可证》谁来行政处罚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3-07-21
信件内容: 平顶山 宝丰县供电 大规模造成安全隐患 大规模影响宝丰县老百姓正常生活 问题简单。宝丰县供电局把电力卖给 物业,然后是物业第三方在高价销售给老百姓 然后 安全 消防 生活 造成困扰 三天两头断电,宝丰县经常因为电力发生火灾等等 在宝丰县大规模在实施。不是个案, 我们是 宝丰县 信宝玉河国际小区 情况相同 宝丰县供电局辩称 供电作为企业,没有行政管理处罚 。供电公司与物业方签订的供用电合是工程用电,受国家法律保护 ,临时用电可以是无期限限,物业第三方再次转售倒卖电,无《供电营业许可证》 《电力业务许可证》转售电 可以处罚 他们无处罚权 辩称处罚权在在平顶山市发改委 内设电力监管科 是电力管理部门 老百姓理由如下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未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而从事电力供应业务者,电力管理部门应责令其停止营业,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擅自向外转供电者,电力管理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供电营业规则》 第十三条 转售电,应由省级电网经营企业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二条,农田 工程建设 临时用电 不得超过六个月 问题1.宝丰县供电局是否滥用职权, 工程局结束超过六个月没有终止供电 配合开发商交房,导致大规模发生问题。,另外物业是服务单位 没有工程 。供电局合同就是偷梁换柱滥用职权。 法律常识 公权力法无授权都是禁止的,没有法律规定公权力都不能做, 供电局与物业第三方交易是合法。但是前提条件是第三方自己使用,如果物业第三方再次转售销售电力, 第三方物业需要办理《供电营业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并且转售需要国务院批准 物业自己使用与再转售是2个不同的概念 , 问题如下 物业向外转供电者,电力管理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物业第三方 未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 《电力业务许可证》, 平顶山发改委行政部门 为什么不执行处罚, 谁来执行。 本身信息保密 包括电话身份信息。禁止宝丰县相关单位知道。怕报复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3-07-25
回复内容: 董先生(女士),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经与供电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结合宝丰县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信件中提到的宝丰县信宝玉河国际小区用电由国网宝丰县供电公司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负责提供相应服务,信宝玉河国际小区用电属正式报装用电,执行电价与国家规定0.568元/千瓦时到户电价一致,宝丰县城关镇西街社区与宝丰县信宝物业有限公司对该小区居民用电电价也进行了公示,符合相关要求。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87号)文件要求,我委指定相关业务科室,督促国网平顶山供电公司与宝丰县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按照宝丰县《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19〕20号)文精神要求,加快做好合表小区的“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建筑区划红线内电力设备经改造满足直供到户、抄表到户要求后,由本地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后期设备的稳定运行、维护、更换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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