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1237
信件名称: 关于修改天然气阶梯价收费方式的建议
信件分类: 建议 提交时间: 2022-12-30
信件内容: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国家推行了煤改电政策,现在居民取暖采取电、天然气等方式,现在我市大部分地方没有集中供暖,多数居民采取了天燃气壁挂炉清洁取暖的方式,这就造成了居民用气量的大幅增加,目前我市天然气公司施行的阶梯价收费是按每月50方来核定的,超过50方部分执行阶梯价收费,而且这50方限量是按每月来核定的,不是一年按12个月600方来核定的,增加了大多数居民的用气费用,强烈建议国家对采取天然气取暖的居民在取暖季每月核定300方平价气用来取暖,对于现在燃气公司执行的阶梯价每月50方用气量,采取一年600方的用气量来核定,不能按月来核定。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3-01-16
回复内容: 感谢您对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的支持与关怀。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我市现行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制定于2019年6月。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是根据《河南省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价管〔2018〕150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行测算,经过价格听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行。二、目前,对于使用天然气取暖的用户,在供暖季期间,第一阶梯气量在原有气量基础上额外增加600立方米气量。三、下次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时,我委将充分听取广大天然气用户的建议,根据相关价格政策,结合天然气使用实际,力求制订科学合理的调价方案,提交价格听证后,报市政府批准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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