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专题专栏>信用体系建设
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根据相关安排,政策适用对象限定于个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展示的信贷逾期信息;适用时间区间要求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适用金额为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适用前提是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符合上述条件的逾期信息,将不会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予以展示。
上一篇:信用修复新政落地 网友晒贷款逾期“清零”记录
下一篇:全国信用修复工作推进会在长沙召开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府大楼9楼 网站标识码:4104000041 联系电话:0375-2665888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平顶山市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中心
ICP证号:豫ICP备18037769号-2 公安备案:豫公网安备410402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