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平顶山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0-11-2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根据《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规划(平政办〔2017〕80号)、《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现将《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顶山市信用办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平顶山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pdf